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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7日 14:32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一、实行优质规范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做到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行政管理窗口服务人员一律挂牌服务;规范服务用语,严禁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公开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加工贸易业务审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酒类流通管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等行政管理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人员职责和纪律;公开违章处罚程序和依据;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服务承诺。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负责到底,介绍、引见到位;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务因手续或材料不完备需要退回补正的,工作人员应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和手续;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登记备案。经办人员对不予办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呈报分管领导研究处理。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在提供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审批事项,由3个月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审批事项,由45天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理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事项,由90天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理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事项,由2个工作日缩短为0.5个工作日(验厂时间除外);拍卖人跨管辖区到我市举办拍卖会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办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0.5个工作日;受理举报案件20分钟到位,接待消费者投诉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
五、为外商提供优质服务机制。全面落实一站式服务、特快服务、电话预约服务、上门协办服务、重点企业跟踪服务等“五项服务”。
六、廉洁勤政,高效服务。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赣州市商务局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守则》。在局机关实施“五个严禁”: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推诿,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擅离职守,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七、责任领导补救制。当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上门赔礼道歉,并现场予以办理。
八、责任追究制。当事人投诉办事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九、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监察投诉中心电话:8390110;局机关效能监察投诉电话:8196161。自接到投诉之日起,3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公开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加工贸易业务审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酒类流通管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等行政管理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人员职责和纪律;公开违章处罚程序和依据;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服务承诺。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负责到底,介绍、引见到位;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务因手续或材料不完备需要退回补正的,工作人员应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和手续;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登记备案。经办人员对不予办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呈报分管领导研究处理。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在提供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审批事项,由3个月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审批事项,由45天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理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事项,由90天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理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事项,由2个工作日缩短为0.5个工作日(验厂时间除外);拍卖人跨管辖区到我市举办拍卖会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办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0.5个工作日;受理举报案件20分钟到位,接待消费者投诉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
五、为外商提供优质服务机制。全面落实一站式服务、特快服务、电话预约服务、上门协办服务、重点企业跟踪服务等“五项服务”。
六、廉洁勤政,高效服务。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赣州市商务局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守则》。在局机关实施“五个严禁”: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推诿,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擅离职守,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七、责任领导补救制。当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上门赔礼道歉,并现场予以办理。
八、责任追究制。当事人投诉办事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九、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监察投诉中心电话:8390110;局机关效能监察投诉电话:8196161。自接到投诉之日起,3日内答复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