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赣州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问题三)的整改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8日,共7天
受理部门: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环保部
联系电话:0797-8122531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36号中国南方稀土大楼1212。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