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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稀土集团公司与所属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

发布时间:2015-02-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两个责任”, 赣州稀土集团公司与所属各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2月9日上午,在赣州稀土集团公司2014年度工作总结会上,稀土集团公司和稀土矿业公司各部门(含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向集团公司党委递交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

  责任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本部门的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确保工作落实;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抓好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所属员工廉洁从业教育,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网络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监督稽核部供稿)